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
工序 | 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 | |
工序1: 原料接收 | 1.1 原料验收标准,豆粕43%/46%:水分,%≤13.0,蛋白溶解度,%在73.0~85.0之间,黄曲霉毒素B1,ppb≤30,呕吐毒素,ppb≤500,霉菌数,CFU/g≤4×103。 | |
工序2: 高温灭菌 | 2.1豆粕蒸煮灭菌,自然pH值,装入蒸锅中,调节水分45%-50%,蒸汽升温到118℃,维持10min。 | |
工序3: 固体接种 | 3.1 将灭菌豆粕放料通过自然风冷系统降温到低于40℃后,接种机接入米曲霉菌种(有效活菌数100亿个/g,添加量0.04%,按照干基计算) 3.2 接种要保证菌种和物料的混合均匀度。 | |
工序4: 布料 | 4.1 布料:布料在曲池中,料层厚度25-30厘米。 | |
工序5: 米曲培养 | 5.1米曲培养:打开鼓风机,从曲池下部通风,同时打开蒸汽加热器和水雾喷淋装置,保持物料温度30-35℃,环境温度大于25℃,相对湿度70%-80%。 | |
工序6: 固体发酵过程控制及终点判定 | 6.1 从接种完成开始计时,而后8-12小时翻抛一次,二次翻刨间隔4-6小时,发酵培养时间一般控制在28-36小时 6.2 中性蛋白酶活力要求2000U/g以上。 | |
工序7: 干燥 | 7.1 采用40-45摄氏度的低温自然干燥。 | |
工序8: 包装 | 8.1 采用内衬聚乙烯薄膜复合编织袋定量包装,内膜袋使用扎带扎紧,外袋使用缝包机封口。包装上贴上标签,盖上生产批号章。包装后的产品应暂存中专库中,等待检验。 8.2 保证每包产品的净重达到25kg,正负误差不得大于100g,随机抽查10包产品的净重应大于250kg。 | |
工序9: 检测 | 9.1 下列指标系出厂检验指标,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格,不允许出厂销售:水分≤12.5%,酸溶蛋白≥30.0%,粗蛋白≥45%, 9.2 首次生产应检测霉菌毒素指标,主要包括黄曲霉毒素 B1、玉米赤霉烯酮、呕吐毒素,该指标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。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不合格,则判定产品不合格,不允许出厂销售。 | |
工序10: 仓储 | 10.1 经检验合格后,产品可以入成品库。库房必须干燥、通风、阴凉、防毒、防火,堆码应离地离强不少于10cm,避免与易造成污染的物品混贮。堆码高度不得高于12层。 |